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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上飛機前,在機場大廳,在前往機場的路上,她和江照被警察抓住都好,不會讓姜星爾懷疑到明歌身上。
偏偏是……
她跟江照約定好的地方,一個絕對隱蔽的地點。
在那裡被警察包圍了。
所以——
除了明歌告密報警,失去理智的18歲的姜星爾,根本想不到還有誰招來了警察。
哪怕被抓了也好,至少江照……活著。
可是,江照死了。
姜星爾什麼冷靜,什麼理智,都統統不翼而飛。
“……”
明歌被姜星爾的一巴掌給打懵,說句實話,她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捱打,她爸明致遠都沒有動過她一根手指頭。
打人不打臉。
17歲的明歌,正是中二的年紀,那時她沒有經歷過重生前的悽慘一世,除了家裡的繼母和繼妹,還是個不識愁滋味的千金大小姐,遠沒有如今這樣的心性。
她只知道,姜星爾打了她,冤枉她,只見到自己的委屈,忽略掉了姜星爾慘白的臉色、巨大痛苦的空洞眼神、顫抖的身體之下,隱藏著怎樣鮮血淋漓痛不欲生的真相。
年少氣盛,她腦子裡‘嗡’地一聲,當場就火冒三丈!
然後,一口——
承認了。
“對!沒錯!就是我報的警怎麼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誰都無法逃過法律的制裁,也妄想逃過天理昭昭,疏而不漏!”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
這句話,無疑是戳到了姜星爾的死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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