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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縣縣衙要說今日可是熱鬧的,只因竟然有兩戶人家接連前來告狀,並且狀告的還是同一戶人家。
一般百姓告狀,要先寫了狀子,隨後到縣衙遞狀子,由師爺幫忙整理之後,再呈給縣太爺過目審理。
可這一回,易縣令卻不得不親自出面。
只因為這告狀的兩戶人家,一個是江鎮的繼女顧寶瑛,與他還曾在縣衙裡見過面,另外一戶的,則是姜家那個金四爺的親戚。
一個是舊交情,一個則是他得罪不起的姜家,他自然要比平常更為勤快幾分。
等他了解完兩家要狀告的竟然還是同一個婦人,且這婦人竟然敢偽造婚書,對江鎮的繼子以及金四爺親戚的女兒進行逼婚之後,便是勃然大怒的一拍桌案,對著一眾衙役們下令道:“這惡婦好大的膽子!來人啊!立即跟金四爺他們前往清河村,捉拿這名婦人楊氏!務必要將她捉拿歸案!”
“是!”衙役們當即應下。
在本朝,偽造婚書可是重罪!
楊氏一旦被捉拿,少說也得吃上五、六年的牢飯,更不用說,她一頓板子也是少不了的,到時候帶著傷,判了罪扔進獄裡,又沒人醫治,一條命說不得就這麼沒了……
到這時候,顧寶瑛的心裡,才終於踏實了!
一命償一命。
她終於能為原主報仇了。
李家幾人也是眼帶快意,此時,更是難得默契的跟她對視了一下。
對於李家人來說,原本顧寶瑛要設局對付楊氏,與他們是毫無干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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