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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的夏天,晴空萬里,白雲軟乎乎地,在藍色天空裡,慢悠悠地遊走。
年輕男女的小情愫,都被小心翼翼地隱藏在晴朗之下,期盼著,不知不覺的,成熟。
喜歡上郝梅梅是上個學期的事情了,宋遠超一直在想著,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和郝梅梅表達自己的心意。
那個年代還是流行寫情書的時候,當然也有大張旗鼓在女生宿舍樓下,彈吉他大聲喊某某某我愛你的那類,只不過宋遠超從來不是。
宋遠超屬於比較內斂型的,他的喜歡,細水長流。
年輕的時候,總是容易把喜歡當成愛,把好感當做喜歡,似乎說一句我愛你,就真的能和這個永永遠遠。
愛是一個十分莊重的字眼,說出來容易,做起來卻並不是這樣。
反正宋遠超說不出來,他的情書寫了整整兩張紙,正反頁加起來總共四面,還是謄抄到這兩張紙上邊的。
通篇真情實感,卻從不曾提一個喜歡,只因為宋遠超不敢。
對於有一些人來說,年少時的喜歡,總是小心翼翼,想要細心呵護的。
好不容易追趕上宋遠超,鄭天佑把那封信封遞給了宋遠超。
“喂,遠超,你怎麼丟三落四的?我看你出門之前手裡正拿著這封信呢,出門的時候怎麼又把它忘在桌上了。”鄭天佑笑著說道。
宋遠超愣了一會兒,把那封信接過來。
與此同時,宋遠超還在心裡罵自己,這麼重要的東西自己竟然敢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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