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兩人拉了一千斤,到縣城開了路引,趕了一天馬車到了隔壁縣。
正如陸老頭所言,那邊沒有新鮮蛤蜊,所以他們以兩文錢三斤的價格賣出去。
賣蛤蜊花了一天半時間。加上來回,一共花了三天半時間。
共掙了三百三十三文。相當於一天得了九十五文。
比在家裡幫忙撈蛤蜊要強。
兩人決定運蛤蜊賣。於是接下來,他們一次運兩千斤。
雖然兩人回來後,說自己沒掙到錢,但村民們也不是傻子。如果真沒掙到錢,他們何必再運去賣?
於是不少人也開始運蛤蜊到別縣賣。
甚至還有人運到原來屬於金國領土,現在卻是月國地界的無為縣。
這裡屬於金人和月人交匯,商人云集,許多人對蛤蜊都很好奇。再加上價格也不貴,不少人都會買下幾斤回去嚐嚐。
到最後,每天賣出去的新鮮蛤蜊就有三千斤。
隨著太陽越來越多,蛤蜊也慢慢曬乾。
半個月後,他們家交給段氏商隊的蛤蜊幹足有十萬斤。
段氏商隊檢查無誤後,付了錢。
一車車蛤蜊幹從紅樹村拉走,不少村民站在路兩旁觀看。
為了趁休漁期多賣些,陸時秋不僅招了紅樹村的村民,還對其他村招募短工。待遇跟紅樹村一樣。
不過曬蛤蜊的還是本村人。
三個月眨眼即過。
這三個月,他們一共撈了八百二十七畝蛤蜊,新鮮蛤蜊賣掉十九萬五千千,蛤蜊幹一百萬斤。
撈蛤蜊的人工七百八十兩,曬蛤蜊用掉五百兩。最終得錢三千七百八十四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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