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們了。他們說先去處理別村案子,晌午再過來。”
洪氏看著老三脫下外頭那件厚棉襖回了屋,扭頭衝陳氏道,“你說官府來了,這事咋解決?”
陳氏想了想,“我出嫁前,咱們村有戶人家也抓過小偷。那家人報了官,捕快判那小偷賠銀錢給那家人。”
“都上門偷東西了,家裡還能有錢賠嗎?”
“沒有,後來那小偷被打四十大板。那戶人家好像還倒搭銀子給那些捕快。後來村裡再也沒人肯報官了。”
不僅沒得到賠償,自己倒是出了血。這是犯到誰頭上都得嘔。
“也不知新縣令咋判?聽說他可狠了。”
洪氏頭也很好奇。
上回老三參與搶劫,那個行腳商認識他們家,主動說只要賠雙倍銀錢,就不告他。
他公爹這才給了錢。
看來官府的人還是參照苦主的意願為主的。
到了晌午,捕快果然來了,陳氏和於娘子都錄了口供。兩人也成為主告方。
根據馬老二所言,他想壞這戶女主人的名聲。但是裡面住著兩個女人,所以兩人都是主告。
念及兩人都是女子,不適合到縣衙拋頭露面,捕頭還特地找來了狀師,給兩人寫狀子。
審案時,就不用兩人出面。
但是走的時候,捕頭居然要把於婆子也帶走,於婆子的兩個兒媳都驚訝起來,“你們這是做什麼?憑什麼要抓走我婆婆?”
捕頭表情嚴肅,卻是耐心十足,“據馬老二交待,他是受你婆婆主使。案照律法,她壞人名節當判牢獄之刑。”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