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她,大腦只記住她,心裡只留下她。但他很長時間沒有意識到這個人對自己而言是特別的,在結婚以後,他因種種誤會冷落她,還剩下一種名為在乎的本能,就是親手給她做鞋子。
他以為自己是在給冠了妻子名分的女人做鞋子,其實是在給喜歡的人做。他知道自己的技術比不上園區裡的老匠人,但他願意把這不完美的一面給她看。
因為她的腳很小,只有33碼,在外面很難買到鞋子。
因為她很特別。
說不清這份微小的悸動是什麼時候產生的,但他確定,自己應該從很久開始就相中這個人了。
沈千星愣神間,席默琛讓店員把鞋子拿過來,親自為她穿上,然後將人拉起來。
“合腳嗎?”他問。
沈千星踩了兩下,點頭。
席默琛勾了下唇,忽聽沈千星說:“可是我想穿你做的。”
“那回家?”
“好。”
兩個人牽著手出門,沈千星落後半步,怔怔地看著男人的身影。
剛剛他沒把話說太清楚,但她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好像……也從很久開始就對她動心了。即使他不明白,但依然在兩個人走到感情破裂邊緣的時候,用最粗苯最固執的辦法,一次次挽回她。
沈千星的視線落在他牽著自己的那隻手上,忍不住笑起來。
真好。
他愛她久久,她愛他依舊。
她相信兩個人可以永遠像今天這樣牽著手,從青絲到白頭。
作者有話要說: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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