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耳朵,算是佔據優勢。所以略一沉吟,唐春生便開始動筆。
動手書寫之後,唐春生便驚異地發現,用這鉛筆寫字,比之毛筆暢快太多。既不必轉筆尖,又不必時時舔墨,更不用懸腕牽衣,速度快了何止一倍!若是用慣了,只會更快。
他本來就是個聰明人,而且總有些歪才,所以察覺到這一點,一瞬間腦子裡就閃過了無數念頭。
若這樣的筆能夠推而廣之,讀書識字便不再需要大量錢財供養的風雅之事。須知筆墨紙硯,哪一樣的價錢都不便宜。如今除了紙之外的三者融合為一體,便能省下一半消耗!
那是什麼概念?
這東西看著不起眼,但由小見大,唐春生已隱隱看到了那位護國大長公主的野心。
因為鉛筆的便利,所以早晨還未過去,第一道題眾人已答得差不多了。到了午時初,考官便鳴鑼收了答卷上去,又發下了第二場的卷子。唐春生這才愕然發覺,所謂三場考試,未必是要如會試那般考三日!看現在的進度,似乎今日天黑之前就可結束?
雖然這樣必然少了許多時間,讓他們不能仔細打磨潤色自己的想法,但一回想起會試時三天吃住睡都在考棚裡的日子,唐春生便大呼慶幸。要知道,會試結束之後,他可是被抬回家的,之後連著睡了整整八個時辰才緩過來。
隨即他就後悔了。早知道只考一日,他根本不必給家裡留書,完全可以等張榜公佈結果,確定被選中之後再告訴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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