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一把槍!十四發子彈!”
陳敬慈取出一把手槍,拿出兩套子彈,一聲令下。
“是,長官!”十二名調查員齊聲應命,取槍,拿出子彈,動作嫻熟靈巧。
雖然,ICAC以前沒有設立槍房,出門行動不會配槍。
但是,ICAC作為紀律部門,培訓期也有進行槍械訓練,只是訓練期比較短暫,論槍法、勇氣、戰鬥力都比較差。
可是ICAC又不負責抓捕窮兇極惡的武裝悍匪,有槍與沒槍,已經形成兩種區別、態勢。抓抓貪汙犯,撐撐場面足夠了。
何況,隨著槍房設立,相關訓練自然會排上,戰鬥力定會穩步提高。
“啪”,輕輕一聲響,陳敬慈將配槍塞進槍袋,按緊鎖釦,整個人提提身板,驀然間也覺得自己神氣威風很多,最關鍵是底氣足了。
新上任的槍房管理員,則對槍械、子彈數目進行登記。
每一名參與行動的調查員都簽字確認。
完成領槍手續。
“出發!”陳敬慈輕喝一聲,帶著調查組成員,噠噠噠,轉身快步離開。
目標!
警務處,總署!
……
其實,ICAC就算擁有持槍權,目前在與警隊交手當中,一樣是落於下風的狀態。
對於ICAC而言,最好的突破點,還是十六名貪汙的華人官員。
他們一直盯著警隊的起訴程式,可警隊始終是把程式卡在“調查審問”,沒有繼續往下走。
要是警隊真把華人官員送上法庭,反倒像是幫了ICAC的忙,照樣能夠令ICAC完成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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