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sir!”
一百五十警員持槍起身,立正敬禮。
……
“快!快!快!”
噠噠噠。
大樓內,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一隊隊警員沿著左邊樓梯迅速下樓,趕向車場。
樓梯內,一名名正在辦事的行政警員,迅速靠右,讓出通道。
整個警署都知有大行動開始。
八月十日,港島總區,零九二零。
五分鐘內,全體警員上車集結。
停車場上,武裝車、押運車、公務車、各式車輛三十餘架,整整齊齊排好,相繼亮起車燈。
“嘀嘀。”警署大門,崗哨上亮起警燈,最新安裝的電動柵欄開啟,一輛輛轎車緩緩駛離,排隊塞滿總區門口三條車道。
最終,車道前方,一個三岔路口處。
三十輛警車左右分開,開啟警燈,鳴警笛,分別駛向兩個方向,編成兩支車隊。
“嘀嘀嘀!”車隊保持勻速,一路駛向中環法庭。
每支車隊都護送著一輛押運車,且把押運車圍在中間。除去莊世楷之外,參與押送的警員,誰都不知哪輛車內真正押送著起訴目標。
因為他們早在領取裝備,集結待命的時候,起訴目標便已送進押運車內。整場行動極度保密。
“老闆,警察出動了。”維港,海邊,一家酒店內,行政走廊。
樓層大廳擺著十幾張餐桌,但卻只有一位客人,安靜地坐在一張餐桌前,手持刀叉,靜靜用餐。啥
十幾名穿著西裝的人馬守在旁邊,吧檯、廚房一個服務員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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