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報表明有一夥悍匪已經從海關入境。”
“他們試圖搶劫日本賭船‘富貴丸’號。”
“港督定下協議,誰能抓獲入境悍匪,誰就能獲得透過提案!”
葛白嘖笑一聲:“好像這更能誰的證明執法力量更強不一樣……”
執法力量強不強不一定。
誰更能殺是一定的。
“呵呵。”莊世楷輕笑一聲,端起咖啡道:“海關算是挑錯對手了。”
他大概能明白海關的想法。
首先,這次案件由海關先獲得情報,算是開始便佔據著先手。
其次,案件發生在海面上,海關處理起來更有經驗。
警隊相對較弱。
因此,海關才會提議出這個辦法。
搶住優勢和警隊過招。
它也必須搶到優勢!
否則不夠資格過招。
港督自然是站在海關署長那邊。
於是很快同意這個辦法。
畢竟,海關是撐港督。港督總要支援自己的部門。
於是這種看似“君子之約”的解決辦法,便在權衡局勢後成為一種手段,正式被提上臺面用來解決衝突。
用外部行動解決內部矛盾,既不影響警隊形象,也不會擴大沖突規模,算是一個很聰明的辦法,能夠表現出港督的智慧,也能保持政府的面子。
何況,這還看似公平,不會引起矛盾擴大。
隨後“葛白”當場答應,決定用一次行動,與海關分出勝負。
沒辦法,一件事情不能一直拖,越拖就會越麻煩。
最後變成扯皮就沒意義了。
何況,警隊有強大的水警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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