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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晴微笑地說著:“戴叔叔,我爸說這是您的東西。”
“我的?”
眼鏡後面的眼睛瞪得溜圓,戴永新或許是歲數大了,想不起自己有什麼東西還放在辛文華那裡。
他小心謹慎地打開了盒子,裡面放著一枚橢圓形的印章,拿起來一看,上面用陽刻漢篆的形式端刻著“得水山趣”四個字。
這是一枚壓角章,傳統習慣常用蓋圖章來表示明守信約與鄭重負責。
畫上鈴印,除了表示這種作品為某人所畫的標誌以外,還具有審美價值。
在白底的紙上黑色的畫跡中,蓋上一方深紅色的精美印章,能夠使畫面相映生輝。
所以國內的書法家、畫家常擁有各種印章,正如同趙銘大案上那一盒子的印鑑,都是為了更好的在作品上產生不同的藝術效果。
但這也僅僅是一枚壓角章,跟名號章比起來,只能算作是錦上添花,並不能雪中送炭。
不過戴永新在看到這方印章的時候,眼角還是微微泛著淚光,他追憶道:“想不到我最後一枚印章竟然在老辛那裡。”
辛晴追問道:“是啊,戴叔叔,您的印章怎麼會在我爸那兒?”
“我們年輕的時候互相都有著一股子的傲氣,誰也看不起誰。”戴永新將印章放回了盒子裡,緩緩地說著:“我瞧不起他是個畫照相寫實主義的,他看不上我是在宣紙上胡亂塗鴉的。在你爸離京之前,我兩人就打賭,分別畫出一幅畫作來,讓京城的關家兄妹以及趙銘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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