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行字的時候,他覺得自己像個傻子。
但他真的不是太懂。整整三天,他跟黃煜斐都沒能見上一面——當然不是他不想見,是他哥又出了狀況。黃煜斐在電話裡含混不清地解釋,工作上有急事,這兩天不在北京城裡待著。
有事?有事個頭!李枳咬牙切齒,他明明看見黃煜斐家裡漏出燈光,怕不是在幹什麼見不得人的好事兒吧!先是聯絡不上,後來好容易打通手機,只聽到這幾句不帶猶豫的胡扯,氣得李枳直接掛了電話,衝著根本沒人追回來打的手機自討沒趣地乾瞪眼。
李枳想:這算什麼事兒?不想見直說就好,搪塞有什麼意思?可又是為什麼會不想見呢?
天天碰面太多,膩了?
分明在家裡待著,他去拍門,那傢伙居然敢裝聾作啞——李枳委屈得要命,也怕得要命。他有個毛病,一旦陷入這種情緒,就喜歡咬嘴唇。咬的時候挺玩命的,他那虎牙又厲害,三天過去他嘴皮已經咬破好幾處了,稍一動嘴就疼。早上醒來還發幹,咧嘴扯一下,就裂開,血淋淋的。
他盯著鏡中自己的白臉紅血,一心的亂糟糟。他知道這樣很瘋很慫,可他就是難受,完全搞不懂黃煜斐到底在玩什麼神秘,又有什麼是這麼不想讓自己看到的。
事情怎麼會突然變成這樣?
前段日子他們過得愜意極了。作為民康衚衕的電驢小王子,李枳成天騎著座駕到處跑,只不過以前這後座的位置是琴盒的,現在坐了個陽光帥哥。陽光帥哥曲著長腿,摟著他的腰,看這古城裡的什麼都覺得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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