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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覺得,自殺是屬於自己的事情,我殺我自己肯定不犯法。
但是很多自殺的時候所進行的行為卻是犯法的。
比如跳樓,造成街道人員擁擠,就妨礙了社會治安。
放火又危害到了公共安全,還有可能會觸犯到爆炸罪。
如果人沒了,最後當然不會受到懲罰,但如果做了做這些事情沒事,那就會被起訴和處罰。
不過這個女子只是割腕自殺,然後被正好上門來收房租的房東聽到了聲音,但是又不開門,還以為是故意逃避房租,於是房東直接掏出鑰匙開門進去,就看到了滿地的血對方無神的雙眼。
然後房東立刻撥打救護電話和報警電話。
不然這要是讓人死了,他這個現場,肯定是跑不掉的呀!
就算他自己知道自己沒罪,但還是避免不了惹上麻煩,還不如主動叫警察過來更加簡單一點。
當警察趕到的時候,人已經被送往醫院了,經過一番勘察,他們並沒有找到其他線索。
看來這名女子確實是自殺。
只不過就在警察剛到不就,外面忽然傳來一陣聲音,原來是譚圳本川到了,明明沒有人通知他......
“誒呦,高崎老哥你也在啊!”譚圳本川熱情的打著招呼。
結果高崎杉臉色一黑:“你怎麼來了?”
“我這不是正好路過嘛,所以就來看看。”
“你能從公寓樓裡面路過?”
“嘿嘿,這不重要,這裡是發生兇殺案件了嗎?這麼多的血?”譚圳本川笑哈哈的轉移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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