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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論處,這其實是很有爭議的。
何為王法,何為國法?
王法由王制定,一切利於王,而國法乃是為國,但這國法分兩種,一種是獨裁,一種是共和。
很顯然,大秦帝國屬於第一種。
階級永遠不會平等,故而大王如果犯了自己的法,往往會去掩飾。
王命與平民命不劃等號,做臣子的會去補救,保住做王的顏面。
當然,相反,自己承認的也有,比如類似梟雄曹操和其他仁君,不過都是用來收買人心罷了,但現在的秦王最需要軍部的支援,平民次之。
“王犯法不與庶民同罪。”
李斯頓住許久後說道,而他的手掌心中因心中的的緊張刺激汗腺,冷汗外冒。
他一心欲依法治國,而非儒,他是披著儒皮的法家,是一位法儒,葉驍的問題掐住了他,斟酌輕重以及考慮,這是他最後的答案。
“哦,為何?”
葉驍繞有趣味的看著這位後世評價甚高的法家重要人物說道。
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為重要的一環,正是李斯的出現,使得法家思想真正開始走上統治地位,而他與他的師兄韓非都是儒外法裡的主要代表人物。
“因王為王,民為民,王觸之法不與民同處,王觸法需以酌情,治者之治法於治者需借換他法。”
見葉驍問,李斯又回答道。
王犯法,臣子要懂得借法偷換概念,以此達到亡羊補牢的擦屁股效果,說的難聽點就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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