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兩個字,黛玉看時,只見紙上寫著兩個字:李澈。
黛玉又拍了拍李凝的手,權當安慰。
王嬤嬤便道:“這也是緣分了,姑娘獨自一個的也孤單,不如把這孩子留下,實在不成養她做個丫鬟,也是餬口了。”
李凝聽不懂她們在說什麼,抬起眼睛看向黛玉,黛玉原本有些難過,見到她璀璨漂亮的眸子,就更難過了,搖搖頭說道:“我去信給爹爹,讓他幫忙找一找。”
王嬤嬤知道自家姑娘心善,見不得好人家的姑娘做人奴婢,也只好嘆了一口氣。
山水不通,許多人一輩子也就待在一個地方過活,丟了兒女九成是找不到的,憑身家再好,走丟了也就什麼都沒了,這樣漂亮的孩子,不做奴婢能做什麼?好一點的讓人撿去做童養媳,壞一點的沒入風塵,一輩子也就了賬。
給人做奴婢,至少有口飯吃,活計也不累人,她又有十分的姿色,到了年紀陪姑娘出嫁,做個富貴不愁的姨娘,已經強過天底下大部分的女子。
黛玉尚未想到以後,她見李凝模樣漂亮,又好相處,難得把心裡的煩悶也減了不少,沒幾天又要教她說話,又過幾天,就把李凝從王嬤嬤的住處搬到自己那裡,兩個小姑娘天天湊在一處,好得像是一個人。
李凝不是孩子心性,然而她如今身子也就五六歲大,又語言不通,除了黛玉會用紙筆和她說話,也沒什麼人能溝通,雪雁和王嬤嬤至多是看著她說話,從來也不真計較她說的是什麼,只好死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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