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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時分,民警來到濱海市醫院,陳永亮的病房裡,給陳永亮做筆錄,辨認犯罪嫌疑人。
民警手裡拿了十張照片,要陳永亮辨認犯罪嫌疑人。陳永亮眼神不是很好,沒有辨認出昊天來。
在做筆錄的過程中,陳永亮刻意隱瞞,自己掐梁思晴的那一段細節,他忽悠民警:昊天看到他就踢他,把他給踢傷了。
來濱海市醫院,陳永亮病房裡,給陳永亮錄口供的兩位民警發現:陳永亮的供詞,跟梁思晴的證言,昊天的供詞出入很大,而且梁思晴脖子上被陳永亮掐過的傷痕,已經拍照完,做了指紋識別。
兩位民警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位民警對陳永亮說道:“你跟梁小姐的證言出入很大,而且梁小姐脖子上的傷痕,我們已經拍照取證,並做好了指紋鑑定。
希望你能夠如實供述,不然供詞不實的話,對整個案情的結果,將會影響很大,而且對你本人沒有任何好處。
根據梁小姐的供詞,你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希望你能夠配合我們做筆錄,在我們做筆錄的過程中,你的供詞我們可以酌情考慮,是否給你減刑?”。
民警的一番話,讓陳永亮的心臟“撲通、撲通!”的跳個不停。
他意識到事情大條了,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剛開始他之所以會忽悠民警,就是想讓昊天坐牢,他沒有意識到,他掐梁思晴脖子的行為,也屬於刑事犯罪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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