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千里以為我又要折騰他,一下子蜷縮成了刺蝟:“蝴哥,我算是草雞了……饒了我吧。”
我笑道:“又想多了不是?我想讓你唱個歌給大家聽呢。”
一聽這個,王千里忽地坐了起來:“那好,蝴哥喜歡聽什麼樣的?隨便點,我全會,你就把我當成錄音機得了。”
吳振明說:“別唱那些**監獄歌,聽了難受,你給哥兒幾個唱個流氓小調吧,這個大家都喜歡聽。”
王千里稍一遲疑,清清嗓子,抑揚頓挫地唱了起來:“送情郎送在大門又以外,手提著那個褲腰帶我撒達著繡花鞋,叫一聲我那情郎哥你等俺一等,紮上了那個扎腰帶俺提上了繡花鞋;送情郎送在大門又一西,想起了那個昨晚……”
隔壁傳來宋文波的聲音:“面對著大青山我光棍發了言,打一輩子光棍我樂和了幾十年,光棍要喝酒,光棍要抽菸,光棍的好處我說也說不完。看見你們搞物件俺也不眼饞,看見你們生兒養女真是討人嫌……”
王千里似乎要跟隔壁賽歌,換了一付男高音嗓子又唱上了:“我愛五指山,我愛萬泉河……”
宋文波好象也是這麼個意思,比王千里的聲音又高了個八度:“掐死你我掐死你,掐死你這個賣逼的!”
過了大約一個星期,段所來帶我,我以為要提審,心裡一陣緊張,倒不是害怕,我是想盡早知道自己的案子將會被當作什麼性質來處理。到了值班室我才發覺事情嚴重了,坐在那裡的兩個人穿著檢察院的服裝,我的心咯噔一下,這應該是來給我簽發逮捕證的。果然,那兩個人問了我的名字以後,指了指桌子上的一張紙,讓我在那上面簽字,我低頭一看,上方的三個黑體大字赫然在目——逮捕證。我不想籤,問他們我犯了什麼法?那兩個人微笑著告訴我,你涉嫌私藏槍支和敲詐勒索。我的心輕鬆了一下,這麼說,黃鬍子的死與我就沒有什麼關係了。讓我納悶的是逮捕證上的那行手寫字竟然是涉嫌流氓罪,而我最擔心的是他們將按組織領導黑社會團伙這樣的罪名審我,後來我才知道,那時候新《刑法》還沒有出臺,法律上沒有黑社會這個詞語。那就籤吧,在這種場合下跟司法機關糾纏是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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