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4-18 8:37:17
我為我的衝動付出的代價是:拘留15天。
當天晚上,大夫的一紙診斷,就將我送進了看守所!
也許人們都在為我的遭遇流淚,而我卻在為我的入獄喜悅,我做夢也沒有想到,我被關押的看守所,竟然就是羈押商詩的看守所!
冷欣月冒充了我的妻子,所以我免於被向單位傳達拘留通知書的悲慘命運,在法警要將我和欣月強行拆散的時候,我求法警開恩拉著冷欣月到一旁悄悄耳語了幾句,讓她找個理由幫我向單位告假,因為她已經幫我請過一次病假,至於再找什麼理由我就只能全權委託給她了,她眼淚汪汪地看著我,茫然地點頭。
我被法警押送到看守所時,正好是劉警官在值班,他應該是早就瞭解情況了,所以也不怎麼驚訝,只是嘆息著看了我一眼,滿臉堆滿遺憾,他和法警辦了交接手續後,我請求他將我關到商詩的旁邊某個牢房裡,他苦笑著搖頭說:“她那邊那個區域是專門羈押重刑犯的,我想關你都沒門!”
聽到這裡,我心裡一凜,剛剛產生的一點喜悅就被無端拆散了許多,不過我還是不甘心,既然關進來了,怎麼著也得撈點好處,所以我想了想後,就向劉警官提出要求關到我和商詩曾經淚眼相望的那個牢房裡去。劉警官唯有苦笑連連,嘆息著答應了我的請求,在幾位幹警的扭送下,我終於也象商詩一樣,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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