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6-8 10:07:37
把帝王的秘籍掀開——解讀《周易》(63)
七、《師》卦:戰爭無小事
築壇焚香拜魔王,
說一不二軍自強。
擒敵當使霹靂功,
危及關頭住營房。
(原文)():師,貞丈人,吉,無咎。
上六(師):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六五(蒙):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
六...(渙):師左次,無咎。
六三(訟):師或,輿尸,兇。
九二(姤):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初六(遁):師出以律。否、臧,兇。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
():師,貞丈人,吉。無咎。
發生了矛盾就要尋求調解。如果調解成功,也就皆大歡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當事人不一定就服從你的調解,如《訟》卦九二爻的“不克訟,歸而逋”就是不服從裁判調解的例子,人跑了,跑回到自己的地盤尋求保護。遇到這種情況後怎麼辦呢?就只能採用極端的行為,靠實力來說話,由裁判人領頭髮兵,以武力解決,也就是要打仗。所以在《訟》卦後接《師》卦。講述軍隊的組建及使用問題。
“師”字的本義為積聚穀物,引申出聚眾、眾人等義。同時,又被古人借用來作為古代行政編制和軍隊編制名,並進一步引申出出師征戰之義,又由軍隊的嚴明紀律引申出榜樣、效仿、先生、老師等義。在《師》卦中,“師”字用軍隊和出師征戰兩層含義。其中卦辭中的“師”字用軍隊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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