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3-30 21:01:04
作者:lumany 回覆日期:2009-03-30 19:14:29
是這樣 因為樓主一年多前在開篇首個文章中大加讚賞萊斯屈特的書 原話就不引用了 所以才有此一問 而非故意唱反調 不曾想如今樓主卻大加貶低他們 請問是什麼原因讓樓主對他二人的評價有如此巨大的轉變 推翻前言 是不是這一年的時間裡樓主的思想全面超越了?
當然若不便回答到也無妨 請繼續新的思路好了 繼續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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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你這個問題問的很好。賴斯屈特的理論作為廣告學的一個理論本身並沒有問題。。賴斯屈特本身就是研究廣告學的。。。所以這個理論的核心研究的是心理學中關於人對廣告記憶的規律,叫做首因效應,不懂自己去看社會心理學。。就是先入為主。所以人對第一個記憶的事物印象很深?。所以第一個進入人頭腦的概念最容易被記住?其實心理學裡還有另外一個同樣重要的定律,就是末因效應,就是最後一個進入頭腦的概念也記憶得很清楚。說白了就是人記憶一連串概念或詞語然後讓你回憶?你最容易回憶起來的是第一個詞語和最後一個詞語,最不容易記住的是中間的那些詞語。。。所以不僅第一個詞語容易記住。。最後一個詞語同樣記憶深刻。所以新產品也一樣讓你印象深刻。。。所以蘋果根本不是第一個發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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