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伏,
戰,
血戰,
死戰,
不敵,
退。
The end。〗
可以看出,在此故事中,有關宓辛的戲份被全部刪除,李斯的戲份也是砍去十之八九。浮丘伯不動聲色地聽著,他知道樊於期並未說出全部事實。軍人也有不愛武裝愛紅妝的時候,不僅喜歡美化自己的勝利,更喜歡美化自己的失敗。又或者,戰場如閨房,有諸多不足為外人道之事。
再回過頭來看李斯。李斯剛去鬼門關走了一遭,樊於期那突然砍出的一劍,硬生生地將其頭皮削去一片,只要再往下砍幾寸,或者他躲閃得再慢那麼一點,他現在就已經是個死人。
這個時候的李斯,體現出了一個職業官吏的良好操守,他只是草草地包紮了一下傷口,便又立即投入了緊張而繁忙的工作。眼下的動盪時期,正給了他大展身手、仕途爬升的大好機會,他哪裡還顧得上盤算自己這點傷是否應該算是公傷,是否應該休一個帶薪的長期病假,請一個專業的心理醫生治療諮詢等等。他仕途的終極目標還遠沒有實現,只要他還有一口氣在,就絕不能停歇。是以,在這個時候,他不僅要向嬴政展覽他的傷口,更要向嬴政展示他的才華。
另一方面,樊於期的這一劍,也再次促使李斯開始思考生與死的問題。李斯這時三十八歲,照今天的幹部標準來考量,幾乎能算得上是青年了,而在他的身上,也確實留存有青年人的灑脫和銳氣。大難不死之後,他體會到的並不是生命之脆弱,而是作了如下思辯:樊於期那一劍若砍得準,我也就立時死了;而正因為他沒有砍準,所以我還活著。反過來說,我還活著,證明那一劍沒有砍準,而因為那一劍沒有砍準,所以我並沒有死去。因此,只要我還活著,就證明我沒有死,也不會死,死亡不會降臨於我,那麼我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呢?而如果我死去了,則證明樊於期那一劍砍得正準,而因為那一劍砍得正準,所以我就無法再活著。既然不再活著,自然也就不會感受到活著時候才有的恐懼和痛苦。因此,死亡一旦降臨,我也就將不再存在,於是更加不用為了死亡而擔憂害怕。由是言之:神不足懼,死不足憂,禍苦易忍,福樂易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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