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嫡雖則繁難,然根基卻只有一點:在諸王孫中遴選出真正的賢能之才。只要這一根基立定,其餘的利害關涉自有老秦王殺伐決斷。但是,恰恰是遴選賢能這件事最難做,否則,老秦王也不會讓一個統政丞相拋開政務來做此事。就實而論,此事難在三處:其一,以何尺度取賢?也就是說,以何家學問為基準查勘考校?戰國之世,百家爭鳴流派紛呈,除了專攻經濟民生(如農家水家工家醫家等)與玄奧之學(如星相家堪輿家陰陽家易家名家等)的諸多流派,其餘“顯學”幾乎家家都是治世經國之學,其中最顯赫者便有法、儒、墨、道與王道之學,時人號為“經緯五學”。雖說秦為法治之國,法家之學居地位顯赫,但以戰國求賢之道,卻從來無分學派軒輊。當年秦孝公的《求賢令》便是正規化,只求“能出奇計而強秦者”,而絕不限定學派。自孝公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用人之道更趨明朗——只要恪守秦法,無論所持何學!當年的甘茂、魏冄是雜家,而今的蔡澤是計然家,都不是法家,卻都做了丞相。惟其如此,你便不能限定某家某派之學為王孫考校之依據,但是,又不能沒有一個學問標尺,這便是第一難。
其二,騎射劍術與軍旅之能者算不算賢才?對於君王,若是嫡子自然繼承,或某種無可變易之大勢所既定,不學無術而又異常傑出的馬上國君大有人在,自不存在此等難事。然則,此處要害恰恰是太子無嫡子,要在諸多王孫中遴選,這個難題便立即凸顯出來。秦國激勵耕戰,朝野無不尚武,誰能說騎射軍旅之能不是幹才?偏偏是士倉打破了這個禁忌,直然上書老秦王,斷言范雎初選的嬴傒“不堪國君之才”。老秦王決意重選,實際上便是肯定了士倉主張。但是,老秦王畢竟沒有明詔,更沒有將嬴傒排除在備選者之外,這便成了一個實在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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