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一塊金子。
閃閃發光的那種。
盧修斯·馬爾福是馬爾福家的繼承人,聽說很有經商天賦,還沒畢業名下已經有不菲的資產;他學習成績又好,長得也英俊帥氣,還是學生會的男主席,仰慕者成群並且橫跨四個學院;最重要的是,他喜歡穿繡滿了金絲的巫師袍,加上淺金色的長髮,整個人簡直就是行走的金加隆。
納西莎無數次在心裡感嘆:上帝啊!來個人拯救一下盧修斯·馬爾福的審美吧!
於是這個人變成了她。
納西莎是布萊克家最漂亮的小公主,又比她的親姐姐溫柔可人,每天換著花樣打扮自己,是無數霍格沃茲男生的夢中情人。
盧修斯念七年級,納西莎念六年級。
這兩個人都談過戀愛。
但是在得知婚約後第一次接洽的時候,都鬼鬼祟祟還小心翼翼的。
納西莎說是不喜歡盧修斯那種人,但還是穿上了自己最受好評的裙子,還給頭髮挽了一個花,悄悄噴了點香水。
不管怎麼說,沒有女孩子不想驚豔一個英俊男生的。
然後她就被盧修斯‘驚豔’了。
這枚行走的金加隆還送給她一束同色的玫瑰花。
第二天納西莎郵購了一大堆男士巫師袍。
她帶著縮小後的巫師袍和一群銜著不知名海報廣告單的貓頭鷹進了男生宿舍。
當天下午,斯萊特林就傳來內部訊息,馬爾福的新女朋友非常兇悍,交往第二天就扔掉了盧修斯所有的巫師袍,還帶了貓頭鷹戰隊直接攻陷了斯萊特林男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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