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1-25 08:02:15
十三
這是和尚第二次想要請我吃飯。
第一次,和尚的親弟弟吳總和橙橙在我市最有名的一家宵夜店與我相遇,並且將我打傷。
和尚不想把事情鬧大,擺和頭酒,託人請我過去,我沒有去。
當時,小二爺就準備要辦了吳總幫我報仇,之後卻因為省城救張總、黃皮歸來、險兒回家,搬坨子等一系列更為要緊的事情暫時先放了下來。
這一次,我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突然冒起,強勢介入搬坨子的生意。而且第一批客源中的大半部分就是來自於和尚以往的老客戶。
這就導致了與前一次矛盾的本質不同。
前一次,他可以低頭,我也可以忍耐。因為,那只是一次尋常的酒後衝突,無傷大雅。但是現在,是利益之爭。
如果連這個都不爭了,那麼大家又何必千辛萬苦冒著掉腦袋的風險出來打流。
所以,接下來勢必會發生的種種較量,其實早都已經在我們兄弟的預料之中,包括和尚請我吃飯。
很早之前,我就已經說過,和尚與皮財魚、廖光惠、關總、李老媽子等這些大哥不同。他能有今天,並不是像那些人一樣憑著強橫的勢力。
和尚憑的是為人。
從李傑時代開始,他就已經是我們市數得上號的大哥之一。這期間,風吹雨打幾十年,多少呼嘯一時的江湖大哥,此起彼伏。
除了極為稀少的幾個人成功洗白,更加輝煌之外。大多數人都是坐牢的坐牢;沒落的沒落,跑的跑,死的死,就連一代豪雄——李傑本人也落了個半身不遂。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