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24 21:55:35
一13
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十月,完顏璟開始對水田工程下猛藥,下詔獎勵:
縣官任期內有能增加百頃以上水田的,優先升官;謀克所管屯田內有增加三十頃以上水田的,賞銀絹二十兩匹。所增加的水田都按照旱地收稅。
有著皇帝的大力支援,再加上豐厚的獎勵措施,金國的大量官員們開始熱衷於搞水田工程。
我在這裡只舉一個故事來講述當時金國全面開展水田工程的真實狀況。
陝西郿縣,皇統三年時便有從斜谷引鑿的河渠流經郿縣,但這條河渠年久失修,早已堵塞,難覓故跡。
從皇統三年至明昌六年,將近五十多年的時間內,郿縣的縣令如走馬觀花似地換了N多任,但就是沒有一個同志想到重新疏通這條河渠。
直到明昌七年(公元1196年),一位姓孔的縣令到郿縣上任。
為了響應當今皇帝的號召,孔縣令到任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想方設法疏通河渠,灌溉農田。
因為孔縣令到任後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按道理說山明水秀、土地肥沃的郿縣應該是個農業高產縣,但很奇怪的是郿縣居然農業年年欠收,還要向鄰縣去購買糧食。
孔縣令百思不得其解,但當地的父老鄉親們便說出了緣故,郿縣的農田缺少河水灌溉。
如果孔縣令想要解決這問題,似乎也不難,那就是把那條已經堵塞五十多年的河渠重新疏通,不但大家受利,還能造福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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