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8-01 10:30:26
作者:大唐庶民 回覆日期:2009-07-31 20:56:17
近日因偶然原因接觸樓主的帖子,瞭解了陰陽五行的基本概念。庶民認為事物陰陽之分十分自然,按照事物發展階段區分事物(如 卵,幼蟲,成蟲,蛹,蛾)也是現代人用得較多的分類法,故五行劃分本身其實也是基於人類樸素的理性思維。五行相生本質就是事物發展,但對五行相剋始終不解。
既有 水生木,木生火,為何不能是水生火?而是水克火。顯然任何系統內部要素之間都存在著或促進或制約的關係,但五行中的相剋關係剛好是隔位順次相剋?煩請樓主或其他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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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相剋的問題。
五行為事物的發展流程,相生前面有分析,相剋分析如下:
木為萌發生長過程,金是這個過程的終結,所以金克木;
火是鼎盛狀態,水為這種狀態的徹底終結,所以水克火;
土是收藏階段,木為生髮,木為收藏階段的終結,故木克土;
金是衰退階段,也是向內的收斂過程,而火恰恰相反,是極盛階段,是極端張揚的過程,這個張揚與收斂是完全相逆的,所以火克金。
土是收藏階段,水為衰竭階段,一個是倉庫盈溢,一個是相對意義上的空倉,空倉當然是滿倉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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