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事實的真相是,林沖不但不敢殺高衙內,故意讓他跳窗逃走;而且,他還不敢殺陸虞候,所以,同樣給了他足夠的逃走的時間。
大家可能覺得我在胡說。請聽我慢慢分析給你聽。
林沖不敢殺衙內,故意給他逃跑的機會,我們上面已經做了分析。
如果林沖敢殺陸虞候,如果林沖真要殺陸虞候,林沖在見到高衙內逃走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趕緊返回樊樓找陸虞候,而不是把時間花在打碎他的傢俱上。
因為他剛才是因為要小解才出門的,短時間裡陸虞候不知外面的變故,有可能還在等他。
但是,他沒把他的怒氣發洩在陸虞候身上,而是發洩在陸虞候的傢俱上,把他的家打得粉碎。
這樣做,他是有目的的,什麼目的呢?
事實上,他這樣做,是一舉三得:
一、是爭了個面子,維持了形象。這一點前面我已經說明。
二、用最小的成本發洩了怒氣,並且給了對方一個能夠接受的警告。我們說,在那樣的情形下,殺人也能出氣,砸東西也能出氣。相比較而言,砸東西出氣的成本較小。從對方的角度言,如此欺騙傷害了朋友,朋友只是打碎了幾件傢俱,這個損失可以接受,所以,不會激化矛盾。他林沖還是希望息事寧人。
三、耽擱了時間,讓陸虞候有時間逃走。
甚至,當他打碎了陸虞候家後,他還是沒有馬上去樊樓殺陸虞候,而是先帶著老婆、使女,三個人一處歸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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