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腳向正前方踢出(腿要繃直,腳尖下壓,腳掌與地面平行,離地面約 25釐米)約75釐米,適當用力使全腳掌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動作;上體正直,微向前傾;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於食指第二節;向前擺臂時,肘 部變屈,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內稍向下,手腕下沿擺到高於最下方衣釦約10釐 米處(著夏季作訓服時,約與第三衣釦同高;著水兵服時,手腕上沿距領口角約1 5釐米),離身體約10釐米;向後擺臂時(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 側距褲縫線約30釐米。行進速度每分鐘110-116步。
我絕對是個好兵,條令條例現在都還滾瓜爛熟的。嘿嘿。
光一個正步要求就那麼複雜,可最命苦的就是定位,(腿要繃直,腳尖下壓,腳掌與地面平行,離地面約 25釐米)光這一個動作三十分鐘,她絕對是在公報私仇。平時十分鐘就快要人命了,不信你可以試試,我保證五分鐘後,腿就抽筋了。
我們一個個痛苦地被“定位”了。班長笑眯眯地在我們身邊轉悠著。
“抬高點!”
“伸直了!”
“挺胸!”
“表情那麼痛苦幹什麼?放鬆!”
“誰讓你腿放鬆的?挺直!”
媽的,老妖婆。我肯定現在至少有七個人想她馬上去死!
“報告!”有人堅持不住了
“動!”(在佇列訓練中,有任何動作都要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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