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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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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6-24 7:27:00

第十七章 警匪槍戰實錄之威院劫人及元朗錦田行動

1991年7月27日,元朗錦田水頭村發生大規模警匪槍戰,當日有兩名劫匪當場被擊斃,交火過百槍期間還使用手榴彈,此案件和利得街槍戰及北角炮臺山道槍戰案、歡場連環兇殺案及9601販毒案等被列為香港十大重案,此案後來更是被拍成多部電影,被香港電視臺改編成電視實況劇。

1991年7月21日下午,兩名沙田警署的巡邏警員在顯徑街附近正常巡邏時,發現了一名年輕人行蹤可疑,於是上前盤查要求其出示身份證,“先生,請出示身份證”警員上前開口,男子非常不情願:“sir,什麼事啊?我還有事要忙啊”“唔該,請出示身份證,配合警方工作”,男子掏出身份證交給巡邏警員,“總檯,警員PC1XXX在顯徑街check一名男子身份證,號碼Z123456(X)”結果call臺回覆查證資料庫裡沒有此人,身份證可能是假的,兩名警員以涉嫌非法使用證明檔案將其帶回了警署,當時警員僅僅認為此人是普通的非法入境者,就關押在沙田田心警署的羈押倉內,等候詢問和遣送。

而這位被誤認為是普通非法入境者的人卻大有來頭,可疑男子原名盧細安,香港人,當年18歲,是個有組織械劫集團的首腦,在15歲首次犯刑事傷人和搶劫罪關押赤柱監獄,四個月前假釋出獄,而被抓捕時正好是假釋期間。盧細安年紀輕輕卻領導了多名血氣方剛的暴力份子,成員大部分是省港旗兵-大陸非法入境者,其他成員是香港本地人,這個犯罪團伙習慣使用黑星、自動槍械、手榴彈等重型武器,在盧細安假釋期間短短的四個月內就打劫三家金行,涉案金額高達500萬元,在警方檔案裡屬於極度危險人物。在後來發生的事件中都反映了整個團伙的高度組織性和暴力性,從多宗案件的部署,足見盧氏是一名極具組織能力和野心的犯罪天才,當時這樣一個香港年青後生仔能有這樣犯罪領導能力,實在令人驚訝,如果這個犯罪集團不是及時被警方瓦解,他們絕對有可能發展成為類似葉繼歡的械劫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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