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空白的電腦發了半天的呆,不知從何說起,回想起我們的這三十年,歷歷在目,歷久彌新!好了,那就先自我介紹一下吧.大叔(我想混天涯的還是以80後為主,所以就自詡大叔了)我79年生人(這真TM是一個尷尬的年份,說自己是70後,嘿,還真覺得對不住咱這張臉和咱這心態,真正的70後總把我當小孩看,所以就努力蹦達蹦達向80後靠攏,可80後的弟弟妹妹們一見咱是以7開頭,腦子裡總會浮現一個小孩去打醬油的畫面,可悲,可悲啊),再過幾個月就要步入而立之年,在這個人生的關鍵跨越階段,必是感慨萬千,所以才會橫空出世這篇帖子,來紀念我們一起走過的三十年.等等,估計細心較真的朋友腦袋上已經冒出一個小問號了?大叔你今年不過才29,還不到三十,怎麼來回憶你們一起的三十年.小弟小妹勿急,聽大叔慢慢道來.
在悠長的中國歷史中,曾經存在過一個"指腹為婚"的成語.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和吳毅便是這個成語的詮釋者.我的爸爸和吳毅的爸爸是世交,到現在都是索馬利亞海盜都拆不散的老兄弟,有時看到這倆老頭坐在樓下的小花園聊天,真的懷疑他倆是不是也像我倆一樣有著不尋常的關係.抱歉,扯遠了,連自己的老爹都不放過,罪過罪過.吳毅比我大兩個月,在兩個孕婦懷孕的時候,那倆老頭就尋思著要是一個懷的是男孩,一個懷的是女兒,那就來個指腹為婚,親上加親.當然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誰都希望對方家懷的是閨女,是美女更好.可月老並沒有讓那倆老頭圓夢,兩個大胖小子相繼出生.這真算是一個圓滿的結局.要是一方家生女兒,那生女兒的父母肯定眼淚都留在心裡了.要是兩家都生女兒,那就直接乾脆抱頭痛哭.還好都是兒子,皆大歡喜.所以,加上我們在老孃腹中就被確定了的"關係"我們就算是一起走過了3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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