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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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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時隔三年,忽必烈十分“惦記”安南,降詔其國,讓安南國王每三年都要晉獻蘇合油、光香、金、銀、硃砂、沉香、犀角、象牙等物品,並要各選儒士、醫人、巫師及“諸色人匠”各三人。同時,忽必烈派訥剌丁,身佩虎符充當“達魯花赤”去監察安南。

陳光昺驚畏之餘,派人帶大量方物貢獻,但上書請求忽必烈免索儒士土匠等人。忽必烈“答詔許之”,隨即想出更為苛刻的“六事”:一、君長親朝(國王親自入都朝見);二,子弟入質;三,上呈編民戶籍;四,出軍役助蒙軍攻伐;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之。除此而外,忽必烈還要安南進獻巨象數頭。

安南國王很惱火,受詔時只是一揖而受,並未跪拜。同時,他採用一個“拖”字訣,除貢獻土產外,“六事”之中其它過分的要求一概敷衍,並聲稱象奴戀家,故而大象也不能及時貢獻給元朝。

反正天高皇帝遠,當時蒙古人又忙於攻伐諸國,安南人事情能拖就拖,東西能不給就不給,並於至元十二年上表,請求罷派達魯花赤。

忽必烈在“原則”問題上絕不讓步,嚴詔安南依“六事”行事。

聖元十四年,安南王陳光昺病死,世子陳日烜繼位。元廷知悉後,馬上遣使臣來。

陳日烜態度很恭敬,親自到驛館奉迎國使,拜讀詔書。元使柴椿很不客氣,對他說:“汝國內附大元二十餘年,六事從未畢從。如果你不入朝面君,馬上修城整軍,以待大元天軍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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