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狼哥捧著心,裝出很受傷的樣子。好好,你殺人不見血啊。
一航用手拿了一塊蛋糕就往嘴裡塞。我看著他,還真不是一般二般的驚訝。酒有這麼大的魔力嗎?能把一個儒雅、精緻的男人變得如此不講究。一航是精緻的,吃東西不會發出聲,衣服上不會粘上毛,喝酒講究情調,什麼酒用什麼杯子,比酒本身還來得重要。這樣一個講究形式感的男人,居然用手抓東西吃,有意思。我看了看一航,再看了看桌上的啤酒瓶,竟然笑了。
他,狼哥用嘴朝一航努著,什麼菜味?
我迷著眼打量醉兮兮的一航。海鮮味。
是你喜歡的味道嗎?
我自己都不知道喜歡什麼味道。
難怪。狼哥把臉湊到我面前,上下左右的聞著,說好像還有酥油味。
只要沒狼味就行。我拖過啤酒瓶灌了一口。
哦,我要死了。狼哥靠在迷糊身上。迷糊,你不能見死不救吧。
我們喝著酒,瞎砍著,直到深夜,都有些醉意了吧。回家。不知誰說了這麼一句。然後集體站起,不,是我扶著一航站起,迷糊扶著狼哥站起,各自唱著不成調的歌,往外走,誰買的單,不知道。
北京中路,很安靜,我們四個人,互相摟著肩,大聲唱著,像螃蟹般走得歪歪扭扭。
迷糊好像是住在東效的唐番賓館,她跟狼哥約了第二天去蜇蚌寺後,攔了一輛車,走了。
美女走了。我衝狼哥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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