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06 21:13:33
2012.6.6盤後分析
一.重點資訊評論
今晚重點關注:
1.國務院: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新規擬於明年起實施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於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彙報。《管理辦法》是中國銀監會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010年提交的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改革方案,制定的與國際新監管標準接軌、符合我國銀行業實際的資本監管制度。該辦法擬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管理辦法》建立了與國際新監管標準接軌、符合我國銀行業實際的資本監管制度。(一)建立統一配套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別為11.5%和10.5%,與國內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二)嚴格明確資本定義。明確了各類資本工具的合格標準,提高了次級債券等資本工具的損失吸收能力。允許商業銀行將超額貸款損失準備計入銀行資本,並對國內銀行已發行的不合格資本工具給予10年過渡期。(三)擴大資本覆蓋風險範圍。除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外,將操作風險也納入資本監管框架。明確了資產證券化、場外衍生品等複雜交易性業務的資本監管規則,引導國內銀行審慎開展金融創新。(四)按照審慎性原則重新設計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下調小微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的風險權重,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小微企業和個人貸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務實體經濟。下調公共部門實體債權的風險權重,適度上調商業銀行同業債權的風險權重。(五)合理安排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以利於保持適當的信貸增速。(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新規遲遲未落地,主要是銀行體系內部的阻力。隨著新規定於明年實施,相關監管目標逐漸明朗,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5%和10.5%,和目前監管要求一致。新規對於大的銀行影響有限,因為這些銀行透過多次融資已經逐步達標。接下來的過渡期主要針對部分小銀行,對於這些銀行而言。下半年融資和補充資本的壓力明顯。總體來看,新規符合預期,對於市場衝擊有限。而銀行業也因為資本充足率問題得以明朗,長期利空逐步消化。在目前經濟下行,信貸增速回落背景下。銀行業的融資壓力暫時會得到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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