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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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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孟皓的話說,我和他能夠成為朋友,是屬於“一見鍾情”的那種型別。第一次見孟皓不過十三四歲的光景,他沒有和大多數同學一樣在指定的日子到學校報道,而是在我們正式上課以後的某天下午,突然被老師領到班裡來,告訴我們他即將成為我們的新同學的。那天孟皓穿的相當帥,米黃色的揹帶褲,白底小紅格子短袖襯衣,乳白色的小皮鞋,午後的陽光透過教室的窗戶照在他的身上,像個小天使。同桌的女孩一見來了這麼個超帥的小男生,興奮得兩條小短腿在課桌下亂蹬。孟皓帶著微笑,靦腆地自我介紹並向大家問好。然後老師向孟皓介紹班幹部,“這是班長齊亮亮”,我第一個站起來,用很洪亮的聲音說,“你好孟皓,歡迎來到初一一班!”孟皓說那天他站在講臺上,掃了全班一眼之後,就知道我肯定是個班幹部。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全班就我坐的最直,臉上的微笑最職業。然後我告訴他,我看到帥哥露出的微笑一般都很職業……

14歲那年我第一次遺精,由此判斷認識孟皓的時間,正是我從少年期進入青春期的時間。那時候打死我也不會相信我會是同性戀,我只知道我很喜歡和孟皓在一起,不管幹什麼。初二的時候我們上課傳紙條,一開始互相寫些笑話或者說說同學間的秘密,後來寫著寫著小紙條竟成了摺疊成的一顆心,看的時候費老勁拆開,寫上幾句再費老勁摺好。這段往事我跟孟皓確認過,他證實說有。我問他紙條為什麼要折成心型呢,他說那時候好像流行這樣的。我又問他到底是誰先在心型紙條上寫上“我喜歡你”的,他說這個得回去查一下檔案。到了初三我們沒在一個班了,他的教室在我們那層樓的最西邊,我的教室在最東邊,於是每到課間我們便到中間的樓梯那去說會話。晚餐後晚自習前,我總要和他抱在一起抱很久。現在我怎麼也想不通那時候我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就在一群同學中間那麼自然而然地抱在一起,沒有一點尷尬,同學也沒有絲毫的奇怪,彷彿這是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一樣。高中沒能在一個學校,但幾乎每週一封的書信,成了維繫我們關係的重要紐帶,這些信,我到現在還好好地儲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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