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那種很凌厲的那種人,如果換作別的女人我覺得應該會比我做的更好,最起碼姿態會比高很多。我記得我媽一個朋友夥同包括我媽在內的一群人去捉姦的時候就鬧得天翻地覆的,差不多把那個酒店都拆了。
我跟我媽的個性完全相反,我沒有這個氣魄,就算被我鬧起來,我也收不了這種場面場,最後還得是我自己吃啞巴虧。小時候父母看吵架我都會嚇得呆掉,我媽安慰我:夫妻之間吵架是潤滑劑,不吵架的夫婦才危險,一旦吵了就一定是離婚。
有時看人作勢不要命的拼命我都會嚇得要死。無論做什麼,我的顧忌都會太多,所以當我覺得抗得太辛苦的時候,我就只好逃開了。之所以選擇離婚也是我的一種逃避,我不知道應該怎麼樣去繼續經營一段已然變得殘破的婚姻。
就算是現在復婚了,其實在經營這場婚姻的時候,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他的努力確實比我多得多,至少他已經營造一種氛圍,讓我覺得這場婚姻沒有什麼特別,哪怕只是假象。只不過可能性取向真的是天生成的,他也無能為力。
日期:2009-11-04 23:00:35
“你不用去了!”
“怎麼又不想去了?”
“我自己去就好了!”
“這樣怎麼行?反正我也有空啊……”
“你以後都不用去了!”
“嗯?”他愣了一下。
“你這話什麼意思?”
“GL,我們離婚吧!”我直接就跟他攤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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