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結論,雖然在邏輯推理上是通順的,但有的朋友可能會問:你有沒有什麼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呢?當然是有證據的。
要證明唐僧不是陳光蕊的兒子,證據有3:
1. 陳光蕊結婚僅8——18天就死了。而溫嬌小姐居然已經確認懷了孕。
2. 第37回說,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僅3個月出生的。(這就足以證明了。)
3. 但有的朋友可能會懷疑,這個時間上是不是作者有筆誤?我可以肯定地說,這個時間上沒有任何筆誤!
陳光蕊結婚的次日,就赴任去了。這有明確的時間記錄:“離了長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氣。”正月、二月、三月絕對是春天,“暮春”,最遲不會遲過三月。
而溫嬌小姐棄嬰江中的時候,是幾月?原文:“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貼身汗衫,肯定不是什麼厚衣服,並且只是一件,所以可以確認是在熱天,最遲也是初秋,總之不會太冷。
按三月結婚就懷孕算,怎麼也得到寒冷的冬天才能出生。不會在熱天出生,而在熱天出生,就恰恰證明了只是3個月就出生了!
所以,我說唐僧不是陳光蕊的兒子,你駁不翻。
那麼,又有的朋友可能會問,你怎麼證明唐僧就是劉洪的兒子呢?你又怎麼證明這一切都是觀音菩薩暗中策劃操縱的呢?
其實這個很好證明,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觀音菩薩策劃操縱的, 因為她需要一個像唐僧這樣的取經人! 你若不信, 我們來看人證、物證, 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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