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受命出擊那一刻起,他根本就沒打算活著回去。事後從他身上搜出了一隻鴉片煙泡,是其準備自殺用的。
張學良是現場目擊證人,連他都說,孫鳳海絕對“夠一個刺客”的標準。三槍連放,沉著鎮靜,不稍猶疑。若不是事前選取的子丨彈丨彈頭有問題(個頭和力量都太小),汪精衛流血五步,身死當場沒有任何問題。饒是如此,這一槍傷仍然成了對方若干多年後斃命的主因。
若干多年後,汪氏早已成了吾國頭號大漢奸,多少仁人志士赴湯蹈火欲取其性命而不得,最後歪打正著,還是由孫英雄留下的槍傷解決了問題,可謂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孫鳳海因傷被抓後,尚存一氣,然而始終不願吐露真情。
不管審訊人員問他什麼問題,皆不答。
當問到是誰主使他來剌殺時,只回以一句:我之所以要來刺殺,憑依的只是我自己的良心! 因為我不想亡國。
最後讓醫生來套他的話,說你就要死了,總要有人給你收屍,讓你家裡人來吧?
——我家裡沒有人。
那你老婆呢?
——我幹這個還要老婆嗎?!
當的是: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在剌汪案沒取得進展之前,老蔣猶如生活在地獄中一般,不管他如何解釋,大家仍然用防賊一樣的眼光看著他,就怕他一不爽,照樣子派一個剌客把自己給幹掉。
那些日子,陳璧君也不給老蔣安生日子過,屢屢上門吵鬧著要老蔣把兇手和“黑後臺”給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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