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必留本來有個感情很好的老婆,被屋大維強迫離婚迎娶豪放女朱莉亞,陪嫁的金銀財寶不少,那一車的大小綠帽子更是刺眼。為了政治前途,提必留咬著牙跟朱莉亞混了一陣,實在是忍無可忍,加上提必留在屋大維所有的子侄中,年紀最大軍功最高,根據咱家立太子的原則,他應該是正選,可他必定沒有一絲一毫的屋大維血統,地位不尷不尬的,不知如何自處,所以在和朱莉亞唯一的孩子夭折後,提必留離家出走了!這位未來的羅馬皇帝將自己放逐羅得島,象普通人那樣生活了七年時間。
有朱莉亞這樣的女兒,任何一個父親都不會感到自豪的,為了處理這個丟人現眼的女兒,屋大維特地頒佈了《羅馬通姦法》,用立法來監控女兒的操守,真是皇家才有的待遇,新法律規定,禁止丈夫殺死有通姦行為的妻子(此前可以殺),但是,如果發現妻子與別人通姦,丈夫必須將妻子帶到法庭對她進行控告,否則予以罰款;如果丈夫沒有這樣做,女方的父親就有義務這樣做;如果女方的父親沒有做到,那麼,任何一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可以控告她;如果法庭認定她犯有通姦罪,控告者可以得到她的一部分家產。這個法律想把通姦至於公眾監視之下,舉報通姦成為一種義務,什麼都不幹,辭職在家專業抓通姦的,很容易致富。
據說提必留的離去跟這個法律有很大的關係,朱莉亞通姦的事在羅馬是高調張揚的事件,連大街上專職倒馬桶的都可以津津樂道大量細節。新法一公佈,羅馬人自然每天伸長脖子,豎起耳朵單等屋大維家的訊息。如果提必留不能將自己的老婆帶到法庭受審,他自己就犯法了,可將朱莉亞帶去公審,未免讓屋大維家族臉上太難看,所以他選擇了逃跑,離開所有的煩惱。既然老公走了,將淫婦繩之以法的事就落在父親屋大維身上,最後,無奈的皇帝徇了私,沒有按律將女兒送上法院審判,而是親自簽發命令將她流放荒島。雖然女兒被處理了,屋大維並沒有省心,朱莉亞的女兒也出江湖了,繼承衣缽,高張豔幟,成為羅馬色情文化的新貴。母女倆命運相同,屋大維含著一片人參,支撐著再將自己的外孫女流放,還處理了有牽連了一批人,包括上面說的情色詩人奧維德,他的“愛經”被宣佈為禁書,這本書裡有著名的一句話認為,愛情這東西,偷來的果子比較好吃。簡直就是公然宣揚通姦,教壞多少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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