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3-10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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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朋友們所猜測的那樣。
沒錯,我決定丟掉人人豔羨的國家鐵飯碗,去陪著我的愛人。
對我的決定,吳天並沒有強烈反對,他很明白我的心,也知道我一旦決定,便不會回頭,終身無悔。
我的決定首先遭到媽媽的極力反對,她認定我是被整瘋了,所以腦子不僅僅是進水那麼簡單,我的腦仁兒完全就是被水泡化了,嚴重之極。老媽數落著我說:你太不像話了,媽媽養你容易麼?好容易養到你讀了大學,看到你結婚生孩子了,還說過幾年我就該退休好好享一下女兒女婿的福了,吳天發神經病也就算了,他是男娃,哪裡闖蕩都沒什麼,你呢,一個女娃,拖個小孩子,非要去那種地方,你就不想想媽媽會多擔心?你知道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我完全理解媽媽的心,跟無數母親一樣,她別無他求,希望我一直陪在她身邊。
我說:只有兩年,兩年我就回來了呀,媽媽別擔心,你不是說我從小嬌生慣養沒吃過苦老長不大麼?我去吃兩年苦頭,回來就長大了嘛!
老媽說:吃苦也不必踢掉鐵飯碗吧?你愛吳天,離不得捨不得,媽媽理解,可這代價也太大了點吧?
我笑著問媽媽:那當年你為什麼會不顧外公外婆反對,非要嫁給我爸,還跟他跑去部隊,當隨軍家屬呢?你也沒要工作嘛!我這是遺傳嘛,遺傳你老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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