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最不喜歡的就是貓,可是當我看著它那雙不同顏色的眼睛後,忽然又覺得它跟別的貓不一樣,不但沒讓我覺得討厭,反而還有點喜歡它。而且爸爸說它很可憐,都瘦成這樣子了,要是我們不管它,它很可能會餓死。所以,最後我就讓爸爸收養它,並且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咪呀”。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幫它取個這樣的名字,只是想幫它取名時,腦海裡就出現了這個名字。
在之後的日子裡,咪呀為我們家帶來了不少快樂,它似乎能聽懂我們的話,也經常會逗我們開心。不過,自從爸爸出事之後,它就變得像現在這樣,經常都無精打采的。開始時我還以為它生病了,但是後來又覺得不是,每當我為此而感到擔憂時,它就會突然精神起來。尤其是在晚上,它經常會跟我玩到很晚,有時候玩到我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原來,咪呀是宋玉風“撿”回來的,怪不得它會咬住黃兆他們不放,在這一年間夜夜在夢境中折磨他們。它之所以變得無精打采,大概是因為晚上“玩”得太開心、太累的緣故吧!可是,貴為“神獸”的它,為何會淪落到連翻垃圾桶的力氣也沒有呢?直到離開的時候,我還沒弄清楚這個問題。
回到家裡,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電腦的攝像頭拆下來,然後就躺在床上準備好好地睡上一覺。這案子總算能畫上句號了,雖然高衛雄是被咪呀弄死的,不過總不能以謀殺罪去逮捕一隻“貓”吧!報告的事就用小娜那套說法矇混過關好了。昨晚沒睡好,現在我可要好睡個夠。然而,我這點小小的願望,終究也沒有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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