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很多香港電視電影不同——
香港電視上經常會有很多經典的律政劇,比如說劉松仁和米雪主演的《法網柔情》,還有劉德華出道時拍攝的經典法律電影《法中情》等等。
這些電視電影都跌宕起伏,故事情節耐人尋味,讓觀眾百看不厭;但現實中的法庭審判卻是非常枯燥無味的。
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亦或者雙方的律師,檢控官等等,都在軟磨硬泡地揪著一兩個點進行所謂的“唇槍舌戰”。
作為被告人,綽號叫“跛豪二世”的周振豪在擔任翡翠皇宮娛樂城總經理時,指示手下A某和B某對當事人杜春梅小姐進行綁架勒索。
作為原告代表律師,畢文峰在法庭上呈遞了車禍現場的勘察材料,以及證人A某與B某在警察調查時所做的證人證詞等等。
可以說認證物證俱全。
對此,作為被告人周振豪的辯方律師,鬼佬律師馬瑞德在稽核了這些證據之後,攤攤手對法官說:“法官閣下,這些證據和材料我無有意義。”
頓了一下,馬瑞德回過身道:“不過有一點我想要提醒大家,那就是這才證據和材料的真實性。”
“據我所知,當日負責綁架杜春梅小姐的,的確是這兩位嫌疑人,不過也正是這兩位嫌疑人在被警方包圍之後立馬就舉手投降並且把我的當事人周振豪先生給捆綁出來……”
“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馬瑞德深深地掃了一眼法官,然後又看向臺下眾人,“原因很簡單,因為被綁架人杜春梅小姐有一個很偉大的朋友,或者說老闆,他就是宋志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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