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審訊室內——
坐在椅子上的大律師譚家勝傲慢地對李警官說:“好了,李警官,既然這位顧先生已經答應了我的請求,讓我全權負責他的案件,那麼你們有什麼事情儘管問我,不要再騷擾我的當事人。”
李警官:“你——!”
沒想到這個譚家勝這麼囂張,仗著自己熟知法律知識,竟然絲毫不把他們這些警察放在眼裡。
“譚律師,你可要想清楚,你知道你現在在做什麼嗎?這位顧寶成先生有沒有犯法,你我都清楚;可是有一點你也該清楚,他得罪了什麼人!”李警官好意提醒這個敗類律師。
譚家勝卻把這提醒當成了驢肝肺。
“他得罪了誰?呵呵,不就是那個姓宋的嗎?”
“一個離開香港兩年多的人,有什麼本事,竟然被眾人吹成了神!如果他真的是神,當年就不會被人趕出香港,像喪家犬一樣跑路!”
對於宋志超,譚家勝充滿了蔑視。
當年宋志超叱吒香港的時候,他譚家勝在律師界還沒走紅;等他走紅的時候,宋志超早已離開香港兩年。
所以對譚家勝來說,宋志超“宋先生”就是一個被香港人誇大的傳說,是一個被吹捧起來的虛假人物,他根本就不鳥之。
何況,現在他譚家勝可是康氏娛樂的人,也就是康氏集團的法律大佬,又怎麼會怕一個被康氏趕走香港多年的人物?!
“一個離開香港兩年的傢伙,有什麼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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