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奚武推進至平陽,並不知道北路楊忠已經大敗退去。斛律光給他寫信說:“鴻鵠已經飛向了藍天,獵人卻還在沼澤地裡低頭尋覓。”達奚武得到書信後,也率軍退去。斛律光率軍追擊,深入北周境內,俘獲了兩千多人後,撤回國內。見到斛律光後,高湛抱住他的頭失聲痛哭,任城王髙湝勸道:“何至於到這程度!”高湛這才停了下來。
周齊第一次交兵後,北齊武成帝任命斛律光為司徒,武興王高普(高歸彥侄兒)為尚書左僕射,以馮翊王高潤為司空,趙郡王高叡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叡為太尉,段韶為太師,任城王髙湝為大將軍。
當初,北齊文宣帝高洋曾下令讓群臣依據北魏《麟趾格》制訂《齊律》,一直沒有完成。當時,軍國多事,法官斷案無法可依,全根據個人的好惡下判,稱之為“變法從事”。高湛即位後,對這一情況非常重視,對修訂法律的官員定下期限,要求他們加快修訂法律,至此,《齊律》也完成了,其中,有十二篇《律》(即北齊刑法)、四十卷《令》(即北齊判例)。北齊律將刑罰分為五種:一是死刑,又從重到輕分為:肢解分屍、砍頭後高懸竹竿、砍頭、絞刑;二是流放刑,流放到偏遠地帶當兵;三是徒刑,期限一至五年;四是鞭刑,從四十下到一百下;五是杖刑,從十下到三十下,上述刑罰共計十五個檔次。該法律還規定,對於九品以下的低階官吏以及老人、小孩、閹人、呆傻人、過失犯罪的,可以繳納一定金錢贖罪的,交不起的,也可以繳納一定數量的絲綢代替。三月三日,武成帝下令在全國頒佈施行,並實施大赦,從此以後,北齊法官才有法可依。武成帝還下令要求官宦子弟們要通曉法律,率先知法守法,因此,北齊國民大多都瞭解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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