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記載,高洋顯示出暴虐、嗜血始於天保五年(公元554年)那次徹底消滅山胡的戰鬥。石樓山胡一直是困擾北朝的一個頑疾,在這次大規模的消滅山胡的戰鬥中,高洋下令將十三歲的男子全部斬殺,婦女和兒童全部賞賜給將士們。一個都督在作戰中受傷後,他的部下路暉禮沒有及時救援,高洋得知後,下令剜出路暉禮的五臟六腑,讓九個人生生吃下。
嗜血大約是會上癮的,也就是在同年的八月,他又處死了太保、錄尚書事高隆之。高隆之雖然與高歡不是同族,但高歡將其認為堂弟,在東魏朝廷上歷任司徒、錄尚書事、領軍將軍、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保等要職,北齊建立後,又進爵為王,可謂位高權重。高澄活著時,信任尚書右僕射崔暹、黃門郎崔季舒等人,等到高澄死後,高隆之曾建議高洋將二人殺掉,但高洋沒有聽從,這讓崔季舒懷恨在心。崔季舒在高洋麵前進讒言稱:“高隆之審理案件時,總是露出憐憫之色,彷彿是在對人犯說這事不是他能決斷的。”高洋認為,高隆之身為朝廷重臣,如果知道人犯有冤情的話,就應當彙報清楚,豈能委過於皇上而為自己博得美名呢?遂下令將高隆之關押在尚書省裡。過去,高隆之一直不看好高洋,經常侮辱他,高洋將要篡奪帝位時,大臣們都提出反對,高隆之也不例外,對此,高洋一直是心存不滿。八月二十一日,前東魏宗室、儀同三司元旭因犯罪被賜死,而高隆之曾與元旭一起喝酒,席間對元旭說過:“與大王交朋友,無論生死,我都不會變心。”有人將這話密報給了高洋,高洋大怒,下令武士們把六十一歲的高隆之毆打了一百多拳。放出後,高隆之口渴,將要喝水,被人勸阻,高隆之說:“今天會在何處!”遂喝了下去,接著,又跟從高洋出行,就死在了路上。又過了幾年,高洋又想起高隆之的種種行為,又下令把高隆之的兒子高德樞、高慧登等十幾人抓來,排列在馬前,他一聲令下,十幾人全部被殺,並將屍體扔到漳水之中;又把高隆之的墳墓挖開,斬斷屍骨,也扔到漳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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