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09 11:52:58
於忠雖然沒有察覺朝廷的動向,但敏銳的崔光在胡太后聽政之後就感到事情不妙了。胡太后聽政後,他接連上書要求辭去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職務,還懇切請求送還爵位,胡太后一再下詔安慰,一直沒有同意。與崔光的敏銳不同的是於忠的另外一個親信元昭,元昭原來也是侍中,於忠專權時暗示在自己封爵時原來門下省的侍中也應一併加封,當時元雍等人不得已另外加封了崔光,這讓元昭感到很不公平,所以,一直上訴不已。胡太后聽政後,她召叢集臣商議,太傅元懌等人說:“先帝駕崩,奉迎太子,守衛宮廷,這是為臣的本職所在,不能以此為功。臣等過去授予於忠爵位,只是畏懼他的威權,免得惹禍殺身而已。如果功過相抵的話,於忠、崔光二人均不應賞賜,請求將他們的爵位都予以剝奪。”於是,胡太后同意剝奪了於忠和崔光二人的封爵。
於忠被逐出朝廷之後,宗室諸王掀起了一場清算於氏的狂潮。從清河王元懌請求剝奪於忠爵位開始,接著,賦閒在家的高陽王元雍又站了出來,他以自我批評的面目以期達到詆譭於忠的目的,他上書彈劾自己說:“臣剛入主西柏堂處理政務時,發現皇帝的詔書全部都沒有經過皇帝過目,由門下省直接釋出,臣下的意見卻以君主的名義釋出,他們毫不介意,我每次看到都為之側目,深知這是不行的卻無力制止,這是臣的第一個罪過;臣身居高位,又任太傅之職,理應常在皇帝身邊,起到保護之責,但是,於忠身居領軍將軍之職,隔絕宮內宮外,致使皇上身在何處我都不知道,社稷的安危存亡也不曾參與,我出入於西柏堂完全是尸位素餐,這是臣的第二大罪;於忠打算殺掉臣,幸賴有人拒絕,而且,於忠任意提拔貶謫公卿大臣,斥退忠良,專任心腹,權傾朝野,臣見其如此,打算將其外調為雍州刺史,還未施行,反而被於忠廢黜,我真是辜負了皇恩,這是臣的第三個大罪;先帝駕崩,太子繼位,這是國家的常典,從來沒有因之封賞的事情,於忠既然身為大臣,受到先帝厚恩,理應奉迎陛下,如果他不如此,難道他還想幹什麼?可是,於忠卻以此索要封爵,當時,我如果拒絕,恐怕會立刻大禍臨頭。臣不敢違揹他的意思,召集公卿商議,清河王元懌見識高明,當眾倡議同意了於忠的要求,臣心知不可,但卻也同意了,這是臣的第四條大罪;於忠專權門下省,又身居宰相,還統領禁衛軍、崇訓宮衛尉,這是臣的第五條罪過;古代遇到重罪,必須由三公會審,審理期限可達十餘日,先帝登基十七年來,百姓犯罪還予以寬大處理,朝廷重臣從未殺死一人,如今陛下登基後,不出半年,就殺死了尚書僕射、尚書各一,如同拔掉一根稻草,這全是因為於忠專權跋扈所致,臣心知卻不能救他們,這是臣的第六條罪過。臣位居高位,卻有六條大罪,我還有什麼臉面再活著?”元雍的上書措辭非常巧妙,雖是在彈劾自己,其實都是在指斥於忠,是在代表宗室試探胡太后的底線,即是否要徹底清算於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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