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10 11:28:49
南北朝風雲之梁陳興亡(第一卷)
1、梁武初年
亂久必治。
梁武帝蕭衍建立南梁以後,南朝社會逐漸趨於安定,在較長時間內結束了南朝長期以來不斷內訌的局面,經濟也得到了發展。蕭衍共在位48年,他是南北朝時期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較長的一位。在統治前期,他勵精圖治,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國內矛盾,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梁書·武帝紀贊》中稱:“治定功成 遠安邇肅……三四十年,斯為盛矣,自魏晉以降,未或有焉。”
在梁武帝蕭衍即位的最初兩年裡,他除了平定了陳伯之、劉季連的叛亂之外,還非常關心制訂和修改過去不合時宜的法律。天監元年八月,他就下詔命令中書監王瑩等八人負責制訂法律。經過尋訪,找到一位濟陽人蔡法度,南齊時任郎官,家傳律學,藏有齊武帝時刪定郎王植之的《集註張杜舊律》,共計一千五百三十條,到第二年四月,新律終於制訂完成,由尚書刪定郎蔡法度上呈梁武帝御覽,其中包括《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與此同時,梁武帝還非常重視法律的實施,天監二年正月初一,他就頒佈詔書,稱:“三訊五聽,這一制度在古代經典著作中記載的非常明確,這都是為了防止出現冤案,要想治理好國家,這是基礎。朕過去擔任地方官的時候,就經常親自審理案件,在審理中務必做到全面瞭解案情,挖掘出案件的真實情況。南齊末年,政治混亂,百姓之冤得不到伸張。朕順天應人,君臨天下,雖然也親自處理案件,但是,國家之大,不可能做到每件案件都能經過我的審理。因此,我深恐天下會再度出現冤獄。命令:各地刺史必須每月要親自審理一次案件,務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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