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26 10:59:10
一二五、二公之死
鹹康五年(公元329年)年初,庾亮開始計劃著北伐事宜。雖然庾亮的此次北伐行動有著很多其他的目的,但是,畢竟這是在江東政權立國22年之後的第一次北伐。
為了做好北伐準備,在年初的時候,庾亮就上表朝廷,任命駐守襄陽的桓宣為都督沔北前鋒征討軍事、平北將軍、司州刺史、假節,鎮襄陽;其弟臨川太守庾懌為監梁州、雍州二州諸軍事、梁州刺史,鎮守魏興(陝西省安康市);西陽太守庾翼為南蠻校尉,代理南郡太守,鎮守江陵;上述三人都假節。庾亮又自行解除了豫州刺史的職務,讓徵虜將軍毛寶擔任,以毛寶監揚州之江西諸軍事、豫州刺史,與西陽太守樊峻率領精兵萬人駐守邾城(湖北省黃岡市西北)。任命建威將軍、南平太守陶稱為監江夏、隨、義陽三郡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夏相,率領本部兩千人進入沔水(即漢江)中游地區。
當陶稱來到夏口的時候,率領200名親隨來見庾亮,庾亮大會幕僚接見陶稱,當眾指責其前後罪惡,陶稱謝罪而出。庾亮命人在屋外將其拿下,斬首。此時的庾亮並無使持節的最高職權,沒有斬殺節將的權力,其擅殺陶稱的舉動,當然是基於陶稱構間其與王導之間的關係,其實就是誅滅異己的行為,也是為了徹底消除陶氏在荊州的勢力。為此,庾亮上書成帝自我辯護,說出了陶稱四個罪過:一是“父亡不居喪位,荒耽於酒。”這是說陶稱的不孝,當指在陶侃去世,喪歸長沙之時,陶氏兄弟刀兵相向之事。二是“昧利偷榮,擅攝五郡,自謂監軍,輒召王官,聚之軍府”。陶稱原為南平太守,但是,由於陶氏在荊州根深蒂固,所以,陶稱擅自宣佈自己監五郡,這是庾亮決不能允許的。三是驕縱不法。庾亮舉出劉弘的曾孫劉安及陶稱部將楊恭、趙韶,因為與陶稱有言語衝突,陶稱放出話來要殺掉三人,劉安、楊恭嚇得投水自盡,而趙韶在獄中自殺;陶侃去世之時,將軍郭開跟隨陶稱去長沙奔喪,陶稱懷疑其與其兄弟交通,將郭開捆綁在船帆之上,從下往上彈射,一直在江中走了二十多里。四是“多藏匿府兵”、“要結諸將,欲阻兵構難”。隨後,庾亮說:“苟利社稷,義有專斷,”因此,我擅自將陶稱斬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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