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4-11 10:51:24
只說典型事件的時間——
2007年:
7月一審我拿到了孩子監護權,愛德華在這訊息得知前兩天和我爭執,我被打暈;
08年:
9 月結婚;
10月申請赴美;
09年:
3月第一次赴美簽證申請面試未透過,我沒問題——感情是真實的;只有他的經濟和稅務交待不清,必須重做資料。
發現他有背叛,但不知道是否採取了實際行動。
4月賣我的寶馬車,因為他沒在婚後帶我去蜜月。拿出賣車錢來去菲律賓。他的車沒賣。
6月底由於他威脅我離婚和已聘請律師,不得已我聘請離婚律師,但7月初,告訴律師去撤銷離婚訴訟;之後兩週不到,簽證通知來了。他住在外面。隨後飛去菲律賓,擔心離婚官司——他不信任我撤銷了。
7月底飛往美國;
8月我們碰面,和好。
9月趕我走,威脅我通知移民局,我住到了避難所;
9月底,他這期間的糾纏,讓我又信任他愛我,和好;
10月我就讀UCI英語班;
12月飛往大陸和臺灣看媽媽和兒子,獨自去的;
10年2月我們分居在不同房間;
期間我們幾次提出網上列印離婚檔案,和平分手;
4月到舊金山,他尋機制造矛盾,告訴我這一切是我咎由自取——我不明白。於是事情發生後,我知道,他的目的是毀滅或取走我箱子和電腦裡的資料證據等,好消滅掉隱患。因為,他撒了謊,對前妻,對我,對法官。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