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山妹慌里慌張,說也說不清楚:我知道殺人是死罪,可聽說死罪政府也會派人來問情況,到法院見過法官才決定斃還是不斃。你可別因為我一時想不通,吃了釘子,就提前送我去槍斃,我那是想孩子想昏了頭……不是有意要給你找麻煩……求求你饒了我……要是非槍斃不可,也不能今天就去……就是死,我也得先見見我的孩子,告訴他們媽媽不是壞人……媽媽到了陰曹地府還是他們最親的媽……
話沒說完,人已經哭得抬不起頭。
修麗被這一席話說得糊里糊塗,把她拉起來問了半天,才弄明白。原來陳山妹聽說,凡是判了死刑的人,槍斃之前,都會被政府特殊照顧一頓上路飯,還可以抽菸喝酒。自從進了看守所,陳山妹是為數不多的幾個從來沒有家人關照,沒有朋友送錢送物的嫌犯之一,她吃過的泡麵、火腿腸,還有牛奶麥片什麼的,都是安鶯燕均給她的。她看見被自己踢傷的警官,提著這麼一堆食物來,還點名點姓送給她,便以為是政府送她的上路飯,吃完了立馬就要押赴刑場呢。
修麗聽了,覺得陳山妹太又可憐又可笑。面對那張被恐懼和哀傷扭曲的臉,她非但笑不出來,反而覺到了一種刺心的疼痛。同樣為人之母,陳山妹對孩子的思念之苦,修麗感同身受。當她把剛剛斷奶的兒子,放在婆婆家裡,回到這遠郊的看守所來上班,以及所有的節日和假期,她為了成全同事們回來探親,自己連續留守值勤的時候,她也曾強烈地感受過對兒子牽腸掛肚的思念。兒子初二那年,屢屢遭到高年級同學搜身勒索,有幾次還被打得鼻青臉腫,她找到為頭的不良少年曉以利害,要不是丨警丨察的身份所礙,幾乎要動手替兒子討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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