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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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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4-14 11:05:57

公園裡,公園外,公園裡面談戀愛。這是那時候的一句順口溜。那時候的男女很規矩,談戀愛就是在一起走,手不碰,身不挨。一起坐的時候,中間有一人的間距。女的低著頭,擰著小辮子,男的也低著頭,摳著指甲。此時無聲勝有聲,此時無抱勝有抱。現在想來,這應該是戀愛的至高境界。那時候一起走,也不一定是戀人,一起那樣坐,就一定是戀人。如果一起在公園走,也一定是戀人。那時候確定雙方是不是戀愛,就看雙方一起走的時候是在公園裡還是公園外。當然我說的是我們這邊的情形,有的地方就截然不同。一九八三年夏天我去上海,有個夥伴在渡輪排隊處偷包。不會偷他偏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結果他單面刮鬍刀片割裂人造革皮包的聲音二十米外都聽見了,他以為失主聽不見,還在聚精會神的往外拿。失主氣毀了,失主喊,抓明偷!他頓時處在了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實整個七十年代,小偷都是過街老鼠,八十年代後期,小偷翻身,耀武揚威。一九九零年我曾遇見西四馬路五虎偷人失手,不讓失主走,對其大講偷他的道理,被偷的人低頭認罪樣子。許多老百姓圍觀,都捂著嘴笑。

我那笨偷夥伴見炸了窩,手裡拿著掩護用的毛巾,裹著失主的錢包,一頭朝我衝來。我這個時候要裝著不認識他,還要裝著攔他一下,然後看怎麼能絆倒一兩個群眾。誰知他跑到我跟前,高喊一聲,戰友,你拿著贓物朝那邊跑,我手裡沒有贓物了,我掩護你,引他們朝這邊跑。我還沒反應過來,他把毛巾朝我手裡一拍,又喊,接住錢包,我拿毛巾掩護!轉身朝一個方向跑了。我鬱悶得要命,他根本沒給我錢包,可是群眾都以為錢包在我手裡,丟下他不管,呼呼啦啦都來追我。我不由自主的順著外灘就跑了。當時江風勁吹,我看到後有追兵,前有堵截,再不想法這次栽了。這時我見前面一青年,絕對也是小偷,混江湖的,一眼就能看出誰是小偷。這傢伙估計也剛得手,呼啦看見一群人朝他奔來,心慌意亂。他沒判斷出人們是衝誰來的,因為我跑的義憤填膺。轉眼到了跟前,我低喝一聲,哪裡跑,我跟蹤你半天啦!我手裡也拿著毛巾,我朝他手裡用力一拍。他以為我抓他,一抵擋,和我手碰了手。然後他箭一般竄了出去。追趕的群眾知道又是接力,譁,大部分朝他追去。我沒敢戀戰,飛身跳進了外灘公園。記憶中那是非常非常高的牆,我落下去時侯,耳邊風聲呼呼地。正因為非常非常高,後面斷了追兵。我馬上發現了一個別有洞天的世界。茂密的樹林裡,一對對戀愛中的男女,摟抱在一起,那密集程度,寸土寸金。我早忘了剛才事情,臉紅耳熱。我用普通話喊著小麗小麗,深一腳淺一腳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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